

12月21日,外交部駐港公署特派員崔建春在《南華早報》發表題為《關於黎智英案,你應該知道這些》的署名文章。針對西方輿論的某些負面解讀,由黎智英為何被定罪、黎智英是否受到不公正對待,以及干預黎案的西方國家做錯了什麼三方面,全面闡明關於黎案事實,希望以此維護法治精神,讓全世界見證法治保障下的香港充滿生機活力與繁榮穩定。 全文如下: 12月15日,香港特區依法裁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香港社會各界同聲支持,廣大市民拍手稱快,但某些西方輿論卻出現了一些負面解讀。作為中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區特派員,我深感有責任闡明事實,維護法治精神。 黎智英為何被定罪? 庭審過程揭露的大量事實和證據有力證明,黎智英慣用所謂「新聞工作者」美化包裝自己,其實質上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馬前卒。他濫用輿論工具煽動仇恨、激化對抗,鼓動支持暴亂活動,是2019年香港「黑暴」的幕後推手。他公然乞求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甚至叫囂「為美國而戰」。此種種行徑,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給香港社會造成嚴重傷害,給香港市民留下徹骨之痛,必須依法受到追究懲處。 在世界任何國家法律體系中,黎所作所為都屬於嚴重違法犯罪行為。試想,如果一個西方人,利用其影響力煽動公民對抗本國政府,還密會他國政要,請求對方對本國實施制裁,這個西方國家司法體系會姑息他嗎?答案不言而喻。 黎智英是否受到不公正對待? 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黎智英案審理過程公開透明,程序公平正義,黎各項合法權利得到有效保障。任何願意查閱庭審記錄的人都會看到,這是一場嚴格遵循程序正義的法律審判。 針對黎在押期間待遇問題,事實勝於雄辯。懲教署始終依法為其提供完備醫療護理,確保身體狀況良好。黎代理律師當庭證實黎未受到不公正待遇。這些事實充分表明,香港特區政府在執法的每個環節,都恪守著法治與人道主義原則。 干預黎案的西方國家做錯了什麼? 在案件審理及宣判過程中,某些西方國家公然干預香港司法,叫囂要求釋放黎智英,甚至威脅對履職盡責的特區法官和檢控官實施所謂「制裁」。這種試圖通過政治施壓左右司法判決的行為,難道不是對這些國家所標榜的「司法獨立」精神的最大嘲諷嗎? 更諷刺的是,那些打著「人權」「自由」幌子對本案指手畫腳的政客,選擇性遺忘了他們的國家是如何做的。美國有《1947年國家安全法》《愛國者法》等數十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英國近年也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當他們執行這些法律時,他們稱之為「捍衛法治」;而當香港特區依法采取同等性質行動時,卻被污蔑為「壓制自由」。這種赤裸裸的虛偽雙標,難道不是對國際關係基本准則的公然踐踏嗎? 今天的香港,已邁入由治及興新階段。一個法治健全、繁榮穩定的香港,不僅符合七百萬香港市民利益,也符合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我們真誠歡迎各國朋友來到香港,親眼見證法治保障下這座城市的生機活力與繁榮穩定。 Jimmy Lai case shows the world HK’s commitment to rule of law On December 15, Jimmy Lai Chee-yingwas found guilty on two charges of conspiring to collude with external forces and a charge of conspiracy to publish seditious materials by the High [...]